河南ICU病房案例
河南ICU病房案例
详细内容

ICU病房的基本要求

(一) 我国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立重症医学科,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,直属医院职能部门直接领导。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。

(二) ICU必须配备足够数量、受过专门训练、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、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。

(三) ICU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,接收医院各科的重症患者。

(四)ICU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际收治患者的需要,一般以该ICU服务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2~8%为宜,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。从医疗运作角度考虑,每个ICU管理单元以8到12张床位为宜;床位使用率以65~75%为宜,超过80%则表明ICU的床位数不能满足医院的临床需要,应该扩大规模。

(五)ICU应具备良好的通风、采光条件,有条件者最好装配气流方向从上到下的空气净化系统,能独立控制室内的温度和湿度。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(24±1.5)℃左右。每个单间的空气调节系统应该独立控制。安装足够的感应式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,单间每床1套,开放式病床至少每2床1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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